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洁风险,促进公司和谐、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集团公司、省公司和地方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倡廉系列规定和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廉洁风险预防控制本着“预防为主,控制有效,惩防结合,注重防控”的原则,坚持常态化风险防范为基础、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为保障、自我控制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腐败必查为惩诫。第二章 廉洁风险类别和防控重点第三条 廉洁风险类别主要分为商业贿赂、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和弄虚作假等。第四条 廉洁风险防控管理重点领域主要分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员工福利、人员招聘、财务管理、信息保密、产权改制、后勤服务等。第五条 廉洁风险防控重点:1、 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 泄露采购信息(标的、潜在供应商、评审细节、决策情况等),私下与潜在供应商联系。3、 日常维修、采购、招待、客户服务费使用中形成的既得利益关系。4、 接受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