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1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2 区域基本情况 .22.1 自然地理 .22.2 洪涝防御体系 .2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3.1 组织机构 .33.2 组织机构职责 .44 预防与预警机制 .94.1 预防预警信息传送 .94.2 预案准备 .94.3 预防行动 .104.4 响应级别 .105 响应工作 .105.1 总体要求 .105.2 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 .115.3 防台风应急响应 .166 保障措施 .21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216.
2、2 支援与装备保障 .227 宣传、培训和演习 .237.1 宣传教育 .237.2 培训 .237.3 演习 .238 附则 .23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23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48.3 预案实施时间 .24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1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好暴雨、台风、内涝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抗灾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
3、象法 、 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 、 福建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 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范及福州高新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福州高新区托管范围内暴雨、洪水、台风、内涝等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对暴雨、台风、内涝等突发事件应对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
4、最大程度减少暴雨、台风、内涝等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三)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检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做好应对暴雨、台风、内涝等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四)分工负责,维护稳定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全面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社会秩序,减少对社会的影响。2 区域基本情况2.1 自然地理福州高新区托管区域位于福州市西部、闽江下游,东与仓山区隔岸相邻,南与南通镇和永泰县毗邻,西靠旗山森林公园,北与上街镇相连管辖,辖南屿镇、村镇办,29 个行政村(居) ,总面积 18
5、5.9 平方公里,总人口约 8 万人。区域气候温和,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雨量14002000 毫米。区内溪流众多,流域面积较大的有乌龙江、大樟溪、溪源江、五溪、九都溪、蓬莱溪等。2.2 洪涝防御体系福州高新区管辖区域内的洪涝防御体系共有防洪堤 32.23 公里、水闸 9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3座、排涝站 5 座、小(一)型水库 2 座、小(二)型水库 4 座、山塘水库 4座。2.2.1 南屿镇防洪工程体系南屿镇地处大樟溪与乌龙江交汇处,旧防洪堤长 12.3 公里(其中国营堤长 10.7 公里、六十份堤 0.8 公里、江宁村堤 0.8 公里) ,新防洪堤长 5 公里(
6、南屿江口湾边大桥) ,水闸 6 座(窗夏水闸、尧沙水闸、江口水闸、六十份水闸、元峰水闸、浦口水闸) ,排涝站 2 座(江口排涝站、六十份排涝站) ,小(一)型水库 2 座(王庙水库、良浩水库) ,小(二)型水库 4 座(五峰水库、东洋湖水库、双峰水库、土山尾水库) ,山塘水库 3 座(乌门山塘、仙踪寺山塘、洪坑山塘) 。2.2.2 上街镇托管 5 个村区域内防洪工程体系上街镇托管 5 个村区域内旧防洪堤长度 6.9 公里(上街建平葛岐九孔水闸) ,新防洪堤 8.03 公里(橘园洲大桥湾边大桥) ,水闸 3 座(厚庭水闸、葛岐水闸、九孔水闸) ,排涝站 3 座(旧葛岐排涝站、新葛岐排涝站、厚庭排
7、涝站) ,山塘水库 1 座(后园山塘)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组织机构福州高新区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 ) ,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全区防汛防台风工作,区防指由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管委会相关领导担任副指挥,有防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4汛防台风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为区防指成员单位。 (具体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一) 。其办事机构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 ) ,挂靠区经济发展局。南屿镇和村镇办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需要设
8、立部门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灾工作。3.2 组织机构职责3.2.1 区防指职责(1)统一协调指挥全区防汛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或者终止区防指暴雨、洪水、台风应急响应。(2)在管委会和上级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3)组织召开区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领导参加的防汛抗灾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制定防灾救灾应急措施。(4)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紧急时期下达抗洪抢险、水库泄洪、闸站启闭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组织协调镇村和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动员社
9、会参与,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3.2.2 区防办职责(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高新区管委会、区防指报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5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2)提出防汛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区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区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汛防台风措施的落实。(3)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4)负责区防指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3.2.3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1)党政办:负责协助区防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布署,做好区防指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根
10、据区防指的要求安排好所需车辆的调配工作;负责协调闽侯县、乡镇武装部,组织所属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协调驻县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2)上街(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窃防汛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汛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镇村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3)监察审计局: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6监督防汛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汛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
11、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党群工作部:把握全区防汛防台风宣传导向,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各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工作。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宣传工作,特别是当接到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汛防台风通知时,应及时滚动向公众播放;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镇村防汛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5)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提出防汛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指导防汛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
12、防汛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负责组织、协调农林牧渔业等部门搞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协调气象部门做好天气气候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强降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上报管委会、区防指和通报有关成员单位。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7(6)规划建设局:组织、指导全区建设行业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本系统的专业抢险队伍。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
13、、区域内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市政设施、供水供气、环境卫生清理、绿地公园修复等工作;负责协调配合供电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区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防洪、排涝、工程抢险、救灾等方面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7)国土环保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8)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指。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负
14、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宣传;负责组织、指挥全区旅游行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旅游点等安全防范工作,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8确保游客及工作人员安全。(9)财政金融局:提供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维护的资金保障,组织实施全区
15、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区防指及有关单位向省、市争取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10)商务局:做好园区内企业的防汛防台风联系和协调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落实防汛安全。(11)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本行业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组织商场市场汛期应急管控,维护防汛防台风期间市场的安定稳定。(12)综合执法局:负责组建防汛抢险队,按区防指下达的指令随时带领队员赶赴受灾地点投入抢险救灾;协助查处影响防汛防台风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13)南屿镇、村镇办:在区防指统一指挥下,负责各自辖区内防汛防台风的全面工作。(14)高投公司、新南公司
16、:做好园区内和所负责项目施工工地的防汛、防台风、防积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区防指的要求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区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汛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福州高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9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指定防汛防台风联络人,负责与区防办的联络工作。4 预防与预警机制4.1 预防预警信息传送4.1.1 气象水文信息区防办协调闽侯县气象部门组织对暴雨、洪水、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管委会、区防指和相关部门,及时向各单位发布有关信息。4.1.2 工程信息
17、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所管辖工程的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当堤防、涵闸、泵站以及穿堤建筑物等出现险情,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及时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运行,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发生重大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在险情发生后立即向区防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