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实施目的为规范公司福利费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员工权益,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职责与权限 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费使用和归口管理。第三条 管理原则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福利费,严禁任意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2、加强福利费预算,不得超支。第二章 内 容第四条 福利费来源按照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据实列支。第五条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节日福利(1)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节日慰问食品。(2)员工节日会餐费。中秋节、春节外地员工会餐费。(3)员工节日活动费。中秋、元旦等节日活动费。2、食堂费用:公司食堂发生的费用。3、丧事慰问费:员工、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所发生的慰问费用。4、员工加班费用:员工加班所发生的费用。5、年度经济补偿金:按公司规定发放给困难职工的经济补偿。6、其他: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生日物质;配置员工福利设施等。7、其他按规定可列入应付福利费的支出。第六条 福利费审批程序使用部门或个人先行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