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类型及优缺点一、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特征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优点1、设立程序简便;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缺点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