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一、公司体系的构成工资: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1日起至上个月最后一天止,并于每月20日支付。2、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推迟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五、下列员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围之内:1临时工、公司特别制定工资的员工。2外聘人员。六、凡具晋升资格者,则依照各等级所制定的标准实施升级加薪,并于升级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七、下列情况应实施特别加薪,并在发布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及人力资源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