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业务处置权人员持“廉洁从业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有业务处置权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对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教育管理,促进正确履行职责,减少和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有业务处置权人员范围。有业务处置权人员是指在公司工程、设备、检修、物资等方面招投标和采购;备品备件、硅钢销售、工程、财务、质检、验收、人力资源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具有承办、推荐、审核、验证、鉴定等重要职责,且权力比较集中,管理责任比较大,易发职务性违规违纪问题的管理及操作岗位工作人员。第三条 有业务处置权人员需持“廉洁从业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的要求。建立思想防线,是管住自己,达到廉洁自律、廉洁从业要求的基本点,也是关键点。思想防线的建立,来自组织教育、自我学习和感悟。公司有业务处置权人员必须要经过公司纪委组织的廉洁从业教育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廉洁从业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今后新人上岗前,必须取得证书,持证才能上岗。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室、作业部、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