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使用协议 甲方:宁夏鹏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甲方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甲方将其所有的车牌号为 的 牌小轿车在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由乙方使用,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车辆使用期间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甲方应在交付车辆的同时将车辆的钥匙及机动车行驶证一并交给乙方,车辆由乙方使用,但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 二、车辆使用期间,因工作需要,所产生的合理费(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该向甲方提供合法单据;乙方不得将上述车辆用作个人使用,若乙方擅自将此车辆用于个人使用,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车辆使用期间的保险(交强险、商业险),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使用车辆期间的违章及罚款由乙方处理。 五、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该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确认事故责任,若是乙方责任给车辆造成损害的(保险不能承担及报销的),由乙方承担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