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暂行制度为使公司车辆使用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使其发挥更大经济效益,以及确保人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公共使用车辆。一、驾驶员管理要求1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2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使用情况的监管,车辆年审、保险及养路费的缴纳等。3.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4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若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要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5出发前后工作a. 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b. 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c. 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d. 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二、用车费用管理1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院长批准,实报实销。2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经院长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院长报告。3公务用车应在公司指定的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