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行为,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能力。第三条公司要在遵守法律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要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严肃性;探索运用法律管理企业的方法与途径,最终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法律事务。第五条公司或下属单位与外部主体之间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均属于本制度所称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六条公司经理负责法律事务工作的全面领导,监事会主席负责诉讼事务的领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承办具体法律事务。第七条业务涉及法律事务的各单位、各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人员处理法律事务,由其具体办理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法律事务。第八条各单位按照权限范围处理本单位的法律事务,对于重大事务应及时向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