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有追求、负责任,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环保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组部、国资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领导人员管理原则:(一)坚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二)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四)坚持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各子(分)公司和各有关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本办法中的“领导人员”是指按照管理权限由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公司本部业务经理(业务主任)及以上人员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和公司委派、推荐的各单位董事、监事纳入本办法管理。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党委会是公司领导人员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