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园建设合同篇一:五岭公园施工合同郴州市五岭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郴州市五岭公园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郴州市园林管理处(简称甲方)施工单位:郴州市绿地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五岭公园建设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1、五岭公园建筑小品、园林绿化等工程。2、工程建设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园林绿化包栽包活。3、五岭公园建设所需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以施工图为准。4、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560天完工。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1)、施工图未及时交给乙方,乙方按图纸交接时间计算工期。(2)、工程量增加。(3)、非承建方原因,施工期间一周内累计停水、电达8小时以上,工期顺延。(4)、甲方资金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