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企业运行机制,规范对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以下简称 “ 高管人员 ” ) 。 第三条、本办法本着以下基本原则制定: ( 1 )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和职责挂钩,强化绩效年薪作用的原则; ( 2 )优化薪酬结构、强化监督与考核的原则; ( 3 )工资总额纳入公司 预算计划 管理 ; (4)年薪增长 幅度 与 本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增长幅度不超过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 幅和利润增幅 。 ( 5 )薪酬激励与人才战略相结合。 第四条、机构职责: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 二、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