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第1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第2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第3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第四条 印章使用相关规定:1、不得在空白页加盖公章;2、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