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公章、印鉴管理制度(试行)(XX年X月X日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加强公章、印鉴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公章、印鉴管理,规范公章、印鉴的制发、改刻、废止、保管及使用,维护公章、印鉴使用的严肃性,保证公章、印鉴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确保我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指的公章、印鉴是指公司及下属单位行政、党总支(支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涉及公司、工会、党总支(支部)业务的个人名章、印鉴等。第三条 总公司办公室是公章、印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章、印鉴的制发、改刻、废止、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 党总支(支部)章经书记、工会章经主席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启用、更换、注销各种公章、印鉴。第四条 所有公章、印鉴实行专门部门和专管人保管制度,保管部门和专管人员应妥善存放,认真履行用印审批制度。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二章 制发与改刻、废止第五条 公章、印鉴的制发、改刻、废止,由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