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公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全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延州政发2006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州内发生的以下公路交通事故: (1)一次死亡3人以上公路交通事故; (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公路交通事故; (3)发生副省(部)级以上领导伤亡的公路交通事故; (4)发生涉外人员死亡的公路交通事故的。 1.3 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州及县(市)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作,有效开展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救治伤员,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3)依法处置的原则。处置公路交通事故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尊重国际惯例,维护国家形象。 2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州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