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山东青岛分公司 财务报销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统一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原始单据的要求一、发票必须是发票联,用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发票通过网上认证为真发票,若发现假发票一律作废并销毁,不得报销。二、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报销费用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报销(市内公交车费可按自然周统一报销)。原则上要求当月发票当月报销。三、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四、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五、报销时提供发票及报销凭据以实际业务为准,不允许乱抵发票。严格要求业务内容与实际事项一致。六、日常费用报销经办人应及时将产生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报销票据粘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