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东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管理标准第一部分 公司运营决策程序标准1.1公司日常运营,董事长与总经理全权负责。 1.1.1 10万元以下的业务总经理可以自行决定,但决定之后要将决定结果以及汇报董事长,董事长有权力提出异议。 1.1.2 10万以上(包括10万),30万以下业务由董事长与总经理共同负责,但同事需提报董事会,董事会其他董事如有异议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集体决议。1.2 30万(包括30万)以上公司事务,必须由董事会决定。1.3 在公司重大决策及重大经营方针方面需董事会共同决议。1.4 公司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采购或出售都需董事会决议。1.5 董事会决议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股东集体投票。股东除董事长外都有3票的权利,董事长有4票权利。第二部分 各部门职责标准2.1组织结构2.2、各部门职责2.2.1、董事会职责 2.2.1.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2.1.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2.1.3 选举更换由股东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