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中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科室印章是科室合法存在的标志,是科室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科室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科室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科室印章的刻制(一)科室印章的刻制均须报科室主任申请审批。(印章刻制申请单)(二)体检中心公章和体检中心报告专用章,由行政管理部门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安局备案。(三)科室各部门的专用章(彩超、心电图、透视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四)未经科室主任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科室印章的启用新印章要做好保管、登记,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部门和使用范围。四、科室印章的使用范围科室的印章主要包括科室公章、专项业务章(体检报告专用章、彩超专用章、透视专用章、检验专用章)、个人名章。科室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一)科室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 、科室对外签发的文件。2 、科室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3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