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一、 施工安全设施的布设(1) 施工区标志:用于路面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占用车道、封闭道路、借道行驶等。施工区标志根据规范及实际需要,按组进行设置,重复使用。 施工现场标志支撑采用支架结构形式;标志板采用1mm厚镀锌钢板,采用材料为二级反光膜;字高30cm。标志尺寸应符合国标要求,并用沙袋等重物压稳。(2) 临时交通标线:单侧双向两车道行驶时,需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同时设置临时标线,包括车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用以渠化通向交通、分离对象交通;标线采用溶剂型反光标线。(3) 临时隔离设施:包括临时隔离栅、隔离墩、水马、锥形路标、防撞桶等。 锥形路标、防撞桶配合施工标志使用,或作为简易隔离设施单独使用。各类标志,均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GB5768-1999)的规范要求,并具有夜间反光功能。其中隔离墩及钢管须有红白相间的反光标记;防撞标志桶内要适当填充,防止倒伏;锥形交通标采用内部填充或压沙袋圈等方法防止倒伏,严禁用砖头、石块等有棱角物体压制,以免引发交通事故;警示标志牌除支架底部采用铸铁支座外,可视情况采取压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