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工作,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