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公车,最大限度节约用车成本并对所有车辆的保养、维修进行管控,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的人员。3、公司行政人资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第二章车辆的使用1、各部门因公需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人资部提出派车申请,并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不按规定流程进行用车登记的,行政人资部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2、车辆借出需在行政人资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出发地/时间,目的地/时间,借出事由,记录出车里程数及归还里程数,核算使用里程数,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到行政人资部补签用车登记表相关信息,如出现加油、违章、超速、违停、现场处罚、交通事故,应在备注栏注明,特殊情况应告知行政人资部,并提交相关资料至行政人资部存档,车辆出车期间临时改变计划应在同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