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苏洵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大国的被攻破而(导致)灭亡,不是由于兵器不锋利,作胡不得法,弊端在于贿赂秦国。贿赂秦国,(自己的)实力就要亏损,这是亡国的途径。有人说:“六国相继灭亡,难道都是由于贿赂秦国吗?回答是:没有贿赂(秦国的)国家是由于贿赂(秦国的)国家而灭亡的。(没有贿赂的国家)大概是因为失去强大的援助,不能单独保存自己。所以说弊端在于贿赂秦国。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国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弃。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秦国除了用攻战取得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