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丰惠中心粮站稻谷中转服务站棚仓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8( )号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9 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七、资格审查资料3第一章 招标公告丰惠中心粮站稻谷中转服务站棚仓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8( )号丰惠中心粮站稻谷中转服务站棚仓工程(项目名称)经 虞发改设计201597 号文 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
2、模主要为钢膜结构新建工程,1# 棚仓建筑面积 336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 米; 2#、3#棚仓建筑面积共 928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10 米。建设地址位于上虞区丰惠镇,计划于 2018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丰惠中心粮站稻谷中转服务站棚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为钢结构新建工程,1#棚仓建筑面积 336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6 米。2#、3#棚仓建筑面积共 928 平方米 ,建筑高度为 1
3、0 米。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 79 万元,工期 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注册地在上虞区范围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
4、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根据建建发(2015)54 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
5、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2、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三楼309室)。六、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6、 1 万元;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虚拟子账号:; 备注: 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505856963 招标代理: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市民大道 588 号五洲大厦 6 楼联 系 人:张超 联系电话:18069615080
7、2018 年 月 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地址:上虞区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350585696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上虞区市民大道 588 号五洲大厦 6 楼联系人:张超 电话:18069615080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丰惠中心粮站稻谷中转服务站棚仓工程1.1.5 建设地点 上虞区丰惠镇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企业自筹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1.3.2
8、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月 日(以实际竣工为准)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内容。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下午 4:00 前(投标人提问须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提出)1.10.3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18 年 月 日下午 4:00 前1.10.4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绍兴市上虞区公共
9、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下午 4:00 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7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
10、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月 日16 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
11、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 7 个工作日内 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投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签字和盖章处:电子的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电子文件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
12、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各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8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5.11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 8 号三楼)。5.1.2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到场制度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
13、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95.2 开标程序一、投标人现场验证、解密: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验证。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者其携带的证件不全的;或验证时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入围企业家数不再补增。入围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至现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开始
14、 120 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二、招标人解密三、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6.1 评标方法 区间评定法7.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 1 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7.4.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汇票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5%。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
15、不再进行招标。1010.1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 (建建发2016144 号) ,投标人报价应不低于该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作为废标处理;2、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单列,按上虞市建设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虞政办发(2007)196 号的规定计算报价,工程总造价(不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在 5000 万元以下的,按 0.15报价;总造价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按 0.10报价,该费用不得竞争,低于标准报价的按废标处理;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4、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的;5、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2投标价(含)以上;6、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擅自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或因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7、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