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须知1、 能遵守院规、院纪,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2、凡有意入住者,须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并提供一位经公寓审定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保证人保证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所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保证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服务合同中要求经公寓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应材料,签订养老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入住。3、送养方必须向养老院如实说明入住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各种疾病要如实告知并做记录,要求入住者未患有精神病、传染病,且提供前30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若不能提供,养老院负责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承担。体检项目包括: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脑CT、B超、骨质疏松检查等。4、入住前须提供送养方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病历本。入住老人应积极参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活动,不传不信任何邪教,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