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管理工作,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修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12年4月第1版),参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养老护理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二、性质、目的和任务 本课程培训教学大纲适用于参加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的养老护理员资格考评的培训学员,也适用于养老服务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在校学生以及社会有志从事本职业的人员。本课程培训教学大纲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职业活动为导向,突出职业培训和资质认证的实用性。在内容上,以职业技能和掌握的知识为核心,从实际出发,兼顾知识体系完整性和开放性的原则。 通过本课程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的教学时数,达到相应职级的技术水平。通过培训,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民政高技能人才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