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员工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兼职员工管理,保障公司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请大家自觉遵守。一、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1、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2、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3、工作中发现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4、培养有潜质、专业化人才,做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二、兼职员工报酬1、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按公司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比例核算业务提成,且在业务资料完整交还公司后,款到支付报酬。过年及特殊情况下咨询费不能到位时,可暂借。2、在兼职时间内因公司要求或工作需要(做工程预算清单2以内及报告审计3次以内的)而产生的出差费用(合肥市外车票及住宿费)由公司承担,没有做到尽职尽责,超出的出差费用由兼职者自理,公司不予承担。3、考核内容:资料控制:缺少施工图纸,变更文件,招、投标文件,变更签证,决算资料,决算底搞及业务成果的:缺少咨询、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或缺少与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文件、纪要和函件,或无接收、归还和移交归档清单的每发现一条直线提成系数1%(如项目应提成20%,缺少以上任何一条的扣1%,则实际提成即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