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管理手册养老院管理制度为更好发挥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和五保对象的潜力,规范提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敬老院管理中心制定印发县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便于中心敬老院操作,其主要内容如下: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二、财务管理制度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5、其他参照上民发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