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班协议书*(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多次协商,就合作办班之事达成如下协议:1. 甲乙双方合作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 甲方提供教室,负责招生,制定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费;乙方负责中考强化班、复读班的讲授,辅导,挑选辅导材料和负责课堂管理工作。3. 利益分配:乙方讲授、辅导的中考强化班、复读班薪酬实行包干制。即3月开班至6月14日结束的中考强化班领取税前课时费2万元(2个班),4月中旬开班至6月14日结束的中考强化班领取税前课时费1.5万元(2个班);8月开班至次年6月14日结束的中考复读班按月领取税前课时费(1个班),每月4000元(9个月),2月份1000元。每月15日结算、发放上一月的课时费、学校收入的其余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如有税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申请缴纳相应的部分。4. 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课前商定的时间上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招生人数较少、时间问题等)不接课或中途停课;否则按违反协议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5. 乙方要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除特殊情况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