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乡教育管理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实施对象学校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教师。三、考核分配原则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四、发放形式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造册,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经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五、考核项目及标准考核项目为“考勤、学生考试成绩、工作量、其他”四个方面。(一考勤: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靖远县教师请销假制度和学校考勤记载。1、事假(5天超过一天扣40元;2、病假(5天超过一天扣20元;3、婚假(7天、产假(90天除外;4、丧假(本地为3天,外地5天除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