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遴选支持工作方案为落实好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实施意见(津人才201314 号) ,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培养支持力度,现制定方案如下:一、申报范围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津单位与非国有制单位) 。北京市、河北省等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才团队也可申报。二、申报条件申报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1968 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 ,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已经获得 5
2、00 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创新创业团队不受团队负责人年龄和学历条件限制。2.团队研发水平和成果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已拥有创业必须的核心技术。3.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为 5-15 人,稳 2 定合作 3 年以上,可跨单位协作。4.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 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或副总以上职务。本计划重点扶持拥有核心技术进行创业转化的团队。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注册企业进行技术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注册时间与申报时间间隔不足 2 年(即 2016 年 6 月(
3、含)以后注册成立) 。2.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团队,已将成果成功转化到企业的,以企业名义合作申报;拟注册企业进行技术转化的,依托团队直接申报,须在资助合同签订日前完成企业注册工作。3.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团队,其技术在未来三年内可实现转化或取得重大突破的,可依托团队工作单位申报。北京市、河北省等地区申报的创新创业团队,获得资助后其团队核心成员须一半以上全职在天津工作,其他成员在天津工作时间年均须在 3 个月以上。三、支持措施1.入选特支计划的团队,授予“天津市特殊支持团队 ”称号,颁发“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人选证书 ”,纳入 3 党委联系专家范围。2.建立“一团一策
4、”培养政策,由团队负责人根据个人、团队或公司发展需要向市科委提出培养需求,市科委审核、分解报市人才办审定后,印发相关部门落实。 “一团一策” 涉及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创投资金、商业担保、产业引导资金等的支持政策,各主管部门要优先支持,不能提供支持的,需向市科委提交书面说明。3.市人才发展基金为特支计划入选团队提供 100 万元的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主管委局或区可给予相应匹配。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研发、成果产业化和支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到国内外知名研究院所、高校、企业培训等,经费由获资助团队支配。团队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依托单位为企业的,
5、由市科委按照 40和 60%的比例分期拨付。市科委组织签订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培养任务书 ,作为经费资助、考核评估、绩效评价及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4.特支计划支持周期一般为 2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每个培养年度内,市科委要对入选团队的培养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重点为资助计划实施情况、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培养期结束前,对入选特支计划团队进行考核。经考核评估,成果突出、发展潜力大,或在培养后备人选中做出突出贡 4 献的,可连续支持 2 个周期。特支计划入选团队的负责人,在每个培养周期内,要培养或引进 2 名后备人选。5.支持创新创业团队参加各类项目推介会、成果对接会,其科技成果可优先进入本市各类园区进行孵化转化。支持团队参与共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创业平台。各用人单位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解除他们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四、申报材料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