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办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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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办事指南玉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 年 9 月 30 日发布BSZN-102324002016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高新区行政区域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工程投资额在10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再核发施工许可证。二、办理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 号)第二条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规范性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政发(2013)44 号)附件 2 第 49 项:实施机关:住房城乡建设厅,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调整方式:部分下放,备注:5000 万元(昆明市 1 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下放州级;特殊情况,可由省住建厅委托工程所在地州(市)住

3、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玉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3业开发区行使部门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玉政发201538 号)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下放高新区行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41 项)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四、审批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

4、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4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受理地点受

5、理地点: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 86 号办事窗口:玉溪市抚仙路 86 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乘车方式:市内可乘 15、19 路公交车到高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六、申请材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1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原件 纸质 1 2按规定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工程 (例如:住宅小区、市政道路工程),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纸质 1 3 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 原件 纸质 1 4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原件 纸质 1 5 建设

6、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件 纸质 1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图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审查备案表原件 纸质 1 7 已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原件 纸质 1 8 中标通知书 原件 纸质 1 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原件 纸质 1 10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原件 纸质 1 1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及安全监督书 原件 纸质 1 12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审查意见 原件 纸质 1 13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查意见 原件 纸质 1 14 施工单位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的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1 15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建设工期不

7、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30%)原件 纸质 1 16 预存农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原件 纸质 1 17 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原件 纸质 1 1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 原件 纸质 1 19 玉溪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文明运输承诺书 原件 纸质 1 注:原则上为原件,若原件只有 1 份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5七、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 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人防:民用建筑防空

8、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消防: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查意见或备案通知十、中介服务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编制2、中介服务结果形式:施工图审查合格书3、实施依据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住建部令第 18 号)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规范性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4】34 号) 。二、关于施工许可条件及相应证明文件的说明: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建筑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其

9、中:(三)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6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是指建设单位提交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4、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具有二类资质及以上的施工图审查机构5、办理时限:双方约定6、收费及标准:合同约定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玉溪市抚仙路86 号)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六 8:0011:30,下午 14:3017:30。(二)受理高新区管委会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 3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10、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3 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7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踏勘受理后 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许可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四)审批发证高新区管委会在 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 3 日内向申请人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予审批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玉溪市抚仙路 86 号)2.

11、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7-6618921(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四)获取办理结果审批证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件有效期为合同工期,到期延期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提出申请。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3 日内制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 10 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 60 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网站 “公示”栏目中公8布。(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电话投诉:0877-656267

12、2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高新区管委会监察室 ;通讯地址:玉溪市抚仙路 86 号;邮政编码:6531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溪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红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下载地址:http:/ 86 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9附 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流程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受理 (发放 受理通知书 )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结果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证件获取 ( 在受理窗口领取 )不予受理 (发放 不予受理通知书 )发放 补正材料通知书 通知申请人整改整改结果不予批准材料符合要求需要补正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不合格到期不整改合格整改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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