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州市粤桂扶贫协作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桂扶贫协作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十三五” 时期粤桂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坚持“优势互补 、互利互惠、长期协作、共同发展” 的原则,通 过 引企入桂,积极推动两省区产业合作,拓宽扶贫协作领域,现就柳州市产业扶贫发展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一、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政策(一)种植业龙头企业项目申报1、优先支持项目(1)对入驻各县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的企业、合作社,开展粮
2、食烘储加工、果蔬茶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业的项目。(2)对申报“种养加”一体化经营,涉及种植 业部分的项目。(3)对列入区、市、县、乡四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项目及创建休闲农业旅游示范区的项目。(4)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动一部分贫困户脱贫或增收明显的项目。(5)有望将企业提升为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项目。2、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的企业应证照齐全,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所。(2)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3)有比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收支账目真实、清晰、可核。(4)有效带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能力和实绩记录。(5)
3、曾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的,项目已经完成验收,无骗取、贪污、挪用或严重浪费等不良记录。(6)依法经营,申报前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处罚记录。(7)申报定额补助类项目的企业还应具备承担项目的必要条件。包括:有必要的生产经营用地,且用地手续齐全(以有效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批文或水域滩涂养殖证为依据);有必要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8)项目有关数据以统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数据为准。3、不予受理情况。申报主体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原则上同一年度贷款贴息和定额补助项目不得同时申1请,以奖代补项目除外。.连续两年获得市级龙头企业项目扶持的企业原则上不2再连续予以扶
4、持,特别优秀项目可适当放宽(如我市短缺的带动能力强的果蔬、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规模较大的新建项目)。.对曾获得各级财政扶持项目,无故未完成项目验收的,3原则上不再受理。4、扶持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2017 年市农业产业化种植业扶持资金主要采用项目定额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粮食和缫丝企业仅限于申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项目。各企业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其中的补助方式予以申报。(1)定额补助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 日-2017 年 10 月 31日。根据项目申报建设内容、规模和计划投资额、评审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等因素给予一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重点支
5、持入驻市、县农产品产加工园区,开展农产品加1工,特别是深加工的企业,补助购置农产品加工、检测、贮藏、及冷链系统等设备、设施。 .补助开展电视、报刊、新媒体及高速公路进行自主品牌2广告宣传,及展示厅主体建设、体验区划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等有助于品牌构建等内容。(2)贷款贴息申请扶持的贷款主体必须是企业,不能是企业人员个人。项目贷款开始时间为 2016 年 6 月-2017 年 10 月 31 日,贴息区间为 1 个贷款年度。上一年度 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助农增收成效显著的龙头企业优先考虑给予扶持。贷款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50 万元。.企业使用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农产品生产、订单收购、1加工、
6、储藏、保鲜、运输配送,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等,企业在申报时限内银行贷款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贴息,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银行贷款,用于农产品生产基地、2厂房建设的改、扩、新建及生产设备购置等,申报时限内银行贷款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贴息,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3)以奖代补申请以奖代补的企业,项目起止时间为 2016 年度。对首次获自治区级以上工商、质监等部门认定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优质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通过 ISO 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等权威称号。以及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创建,取得有机产品认证的
7、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本年度扶持资金总体安排给予一定奖励。(二)养殖业龙头企业项目申报1、申报对象 (1)国家、自治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对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作用能力较强、辐射面较广的其他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属于申请生产类项目的,每个县区限推荐 2 家申报。2、扶持范围 (1)支持水产畜牧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水产畜牧加工项目,优先扶持提升养殖业自动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的项目。 (2)支持创建养殖(产品)品牌,获得“三品一标”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认证或经自治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称号。3、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依
8、法注册成立,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1所。 .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2.有比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台账3较规范,收支账目真实、清晰、可核,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有效带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促进农4民增收的能力和实绩记录。 .以往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的,项目能够按要求完成,无5骗取、贪污、挪用或严重浪费等不良记录。 .依法经营,申报前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政府6相关部门处理处罚记录。 .申报生产、加工类项目的企业还应具备承担项目的必7要条件。包括:有必要的生产经营用地(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或水域滩涂
9、养殖证等)、有必要的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 .有关数据以统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数为准。 8(2)具体条件畜牧养殖类。项目业主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动物防疫1条件合格证、土地备案手续和环评手续。.水产养殖类。从事水产种苗生产的,需要持有合法有效2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加工类项目所生产加工的农产品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3要求,拥有相关资格证书,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3)不予受理情况 . 重复申 报的项目 (所申报项目与以前 获得各级财政补1助项目是同一实施对象在同一实施地点实施同一内容)。. 申报的项目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7 年部门财政项2目申报指南中已列有项目类别的。. 对以往获得各级财政扶
10、持项目无故未完成的企 业申3报的项目。4、扶持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 扶持资金主要采用定额补助、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1)定额补助 对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养殖加工项目采取定额补助形式。根据申报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计划投资额、评审核定的投入金额等因素给予一定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 日-2017 年 10 月 31 日。(2) 以奖代补 对创建养殖(产品)品牌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扶持,获得“三品一 标 ”、生态原产地保 护产品等认证、自治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称号申报年限为 201
11、6 年度。(三)林业龙头企业项目申报1、申报对象(1)国家、自治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涉林);(2) 国家、自治区级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3)对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带动作用能力较强、辐射面较广的其他涉林企业或农民合作组织。每个县(区)限推荐 2 家申报。2、重点扶持范围林产品精深加工、油茶、茶叶、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优势用材林、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及其加工、流通、服务等经营项目。3、优先支持项目()对申报“精深加工 ”的项目。(2)对入驻县区加工园区开展林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项目。(3)对列入区、市、县、乡现代林业示范区的项目及创建生态林业旅游示范区的项目
12、。(4)对实施科技化、自动化新模式种植花卉、苗木的项目。4、申报条件(1)基本条件.申报项目的企业应证照集全,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1所。.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2.有比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台3账规范,收支账目真实、清晰、可核。.有效带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林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4增收的能力和实绩记录。.曾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的,项目能够按时完成验收,无5骗取、贪污、挪用或严重浪费等不良记录。.依法经营,申报前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政府6相关部门处理处罚记录。.申报定额补助类项目的企业还应具备承担项目的必要7条件。包括:有必要的生产经营用地,且用地手续
13、齐全(以有效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批文);有必要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项目有关数据以统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数据为8准。(2)申报主体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原则上当年已享受贷款贴息资金的企业不再申请项目定额补助资金。同一申报企业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享受定额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三项补贴。(2)重复申报的项目(所申报项目与以前获得项目是同一实施对象在同一实施地点实施同一内容),原则上不再受理。(3)对曾获得各级财政扶持项目无故未完成的申报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5、扶持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2017 年市林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主要采用项目定额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各企
14、业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其中的补助方式予以申报。(1)定额补助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31 日。根据项目申报建设内容、规模和计划投资额、评审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等因素给予一定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的 50%,总额最高不超过50 万元。.以林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扶持企业用于购置林产品1加工、整理、储存和检测仪器、设备等支出。.以花卉、茶叶、油茶、林下种植等种植业为重点,扶持2企业建设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包括建设育种播种车间、大棚、收购大棚、冷库等基础设施。.以林产品精深加工、油茶、茶叶、花卉苗木、特色经济3林、林下种养、优势
15、用材林、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等优势特色林产品为重点进行品牌建设补助,重点鼓励企业在柳州电视、报刊、新媒体及高速公路进行自主品牌广告宣传,促进柳州市民及来柳客商深入了解柳州市地方林业企业、推销优势林业产品、扩大林产品品牌知名度。.从事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和森林人家的企业,对企业水4果采摘园生产的水肥灌溉设备、棚架,园区道路硬化,展览厅主体建设,体验区划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等进行补助。(2)贷款贴息申请扶持的贷款主体必须是企业,不能是企业人员个人。项目贷款开始时间为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贴息区间为 1 个贷款年度。上一年度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上、助农增收成效显著的龙
16、头企业优先考虑给予扶持。贷款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50 万元。.企业使用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林产品生产、加工等,企1业在申报时限内银行贷款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贴息,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银行贷款,用于林产品生产基地、2厂房建设的改、扩、新建及生产设备购置等,申报时限内银行贷款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贴息,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3)以奖代补申请以奖代补的企业,项目起止时间为 2016 年度。对获自治区级以上工商、质监等部门认定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优质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通过 ISO 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等权威称号。以
17、及开展农产品“ 三品一标” 创建,取得有机产品、良好林业规范、绿色产品认证的涉林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本年度扶持资金总体安排给予一定奖励。二、工业企业发展政策(一)支持小微企业就业补贴1.符合我市确定的主导产业范围的小微企业,开发出新增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期限不超过 1 年;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小微企业,接收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可
18、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 900 元/人月,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 1200 元/人月。3.发挥职业中介机构在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中的作用,拓宽岗位开发渠道。2017 年2018 年,符合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每新推荐一名求职者到我市(含六县)小微企业就业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按不超过 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开发补贴。(二)援企稳岗、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双措并举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给予稳岗补贴。(三)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招用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 3 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