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垫 江 县 坪 山 镇 人 民 政 府 (盖 章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编 制 人 :王 永 忠 审 核 人 :余 龙 胜编制时间:2018 年 9 月特别说明:1、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2、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3、本招标文件除“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中规定的废标情形外,其他情形均不得作为废标条件。招标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目
2、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招标条件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24、招标文件的获取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36、发布公告的媒体 .37、联系方式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202. 招标文件 .213. 投标文件 .224. 投标 .245. 开标 .246. 评标 .247. 合同授予 .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9. 纪律和监督 .2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8评标办法前附表 .281. 评标方法 .312. 评审标准 .313. 评标程序 .31第四章
3、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6第六章 图 纸 .5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一、投标函部分 .62二、商务部分 .70三、资格审查部分 .74招标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第一章 招 标 公告垫 江 县 坪山 镇 新 风 村沙子山湾 绿 化修整工程招 标 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已由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垫江县坪山 镇人民政府,建 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招 标人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
4、公开招标,特邀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2.2 建设地点: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 2 组沙子山湾及周边。2.3 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约 28 万元。2.4 招标范围: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说所示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包括答疑、补遗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5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
5、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起,在垫 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网(http:/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网(http:/ 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小会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6、网(http:/ 联系人:王永忠2018 年 9 月 11 日招标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1.1.4 项目名称 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1.1.5 建设地点 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2组沙子湾1.2.1 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说所示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包括答疑、补
7、遗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 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 总工期: 3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并 验收合格。绿化工程达到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和重庆市政建设相关规范质量标准。园林 绿化养护期为 2年,养 护期满时苗木成活率100%。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 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副本复印件)。2、信誉要求(1)2016 年以来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 ,或受到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但不在其行
8、政处罚期内的;(2)检察机关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两年以来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 。(3) 人民法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无不良征信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信誉声明)(如果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无上述行 为则由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 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征信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 评标专 家评审。3、业绩要求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5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绿化工程或含绿化的市政工程业绩。招标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垫江县坪山镇
9、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应提供已完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 验收证明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注:(1)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无在建项目(格式详见第八章)。(2)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园林 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 师注册证复印件。5、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称证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园林助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质检员(或质量
10、员) 不少于 1人,安全 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除外)应附执业证或岗位证书复印件;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注:(1)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原件(身份 证和资质证书 除外)备查,如原件未能按时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招标结束后,相关监督部门 及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 标资料进行核实,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投 标资料,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注:所有项目班子成员(包括
11、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 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包含 2018 年1 月至 2018 年 6 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招标人有权对各投 标单位人员社保真实性随机抽 查核实, 拟中标的前三名必须查实。若查询 无结果或与截图不符,交 评标 委员会核实后作废标处理,并视为提供虚假 资料行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依法处理)。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如有需要,自
12、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招标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6 日 17:00 时前。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 年 9 月 16 日 17:00 时前在(http:/ 分包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补遗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 仔细检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 、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
13、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8 年 9 月 16日 17:00 时前提出。2.2.2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及截至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止。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管投标人是否在(http:/ 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及补正(但不得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 投标报价1.报价范围: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说所示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包括答疑、补遗等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商务 部分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填报)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并以投 标人在工程量清单 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在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中多报、漏 报、零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 视为重大偏差,按 废标处 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的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
15、清单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投标人报价时作参考,投 标 人应自行认招标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及图说,如 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 图纸中数量不一致、以及工程量清单 漏项的, 应于本须知2.2.1项中 规定的时间前在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网(http:/ 网上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在网上以 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 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
16、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 为278870.00元,所有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投 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所有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 认定为废标。7.报价原则:7.1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 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 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 )、重庆市建筑工
17、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 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 计价定额(CQSZDE-2008)、 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 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 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重庆市城乡 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及其他配套文件 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当地市场价格,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实际 情况及本工程的风险,以及自身实力、技术及管理水平、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7.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已包
18、括了承包人 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直接费、 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 业管理费、措施 费 、利润、税金、二次及多次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 专项费、保 险费、机械进出场费、检测费(不含特殊检测费)、风险费用、规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中标价2的工程建设交易综合服务费、招 标代理费等一切与本工程建 设相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 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 充分估计后所招标人: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垫江县坪山镇新风村沙子山湾绿化修整工程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19、 内 容作的完备报价。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他 费用。7.3 投标人在其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各项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电、垂直运输、脚手架和 仓储用地、用房、人 员食宿、建筑垃圾清运、排污费、材料及半成品的二次及多次 转运、成品保护以及中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间的任何配合或交叉施工所引起的增加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招 标人对此类费用不另行支付。7.4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 “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相关 规 范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确定报价。不论其
20、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等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 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 辅 助工作。8.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招标人给出的措施 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 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
21、单价内。9.安全文明施工费用:9.1根据“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 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3904.18元。 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 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 则视为对 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 理。 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文和渝建发201635号之 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10.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必 须按规定费率填报。11.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