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政府采购需求报告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SDTASJ2017-0136-002、项目名称: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弱电智能化工程3、招标控制价:501.7661(万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概述: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天门大街以南,市委党校新校区西邻, 总建筑面积约 32442.82。本次招标范围为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概述
2、: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2(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11)绿色建筑工程措施方案。三、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
3、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建筑企业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 号文执 行,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方可。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
4、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 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 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3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时,经甲方、代建人、监理、审计单位确认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70%;完成总工程量 80%,经 甲方、代建人、监理、审计单位确认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70%。全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代建人、监理、审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 95%,余款质保期 2 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期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本工程款项由
5、代建人按工程资金支付程序支付,承包人开具收据、发票时户名填写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2.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3.质量标准: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0验收合格标准,并保证一次性通过部门的验收。4.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五、评标方法4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审程序 评审内容 评审方法技术标 按照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细则初步评审内容执行资信标 按照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细则初步评审内容执行初步评审商务标 按照省评标
6、办法综合评估法细则初步评审内容执行技术标20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0-2 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 分;(3)施工 进 度 计 划 和 各 阶 段 进 度 的 保 证 措 施 0-2 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0-2 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0-2 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0-2 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2 分;(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 难点和解决方案0-2 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 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
7、工措施 0-2 分;(1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 0-1 分;(11)绿色建筑工程措施方案 0-1 分。详细评审 100 分资信标10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3分1、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 1.5 分,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 1 分,获得市(地)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 0.5分。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注册建造师),中国施工企业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均为有效,有效期 5 年;省级优秀项目经理 3 年;市(地)级优秀项目经理 2 年,自获奖证书发证日期起算。需提供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注册建造师)颁奖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否则不予加分。2、项目负责人除具备
8、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同 时具备其它种类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 0.25 分;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否则不予5加分。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 0.25 分;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否则不予加分。4、质检员、材料员、 预算员、施工 员、专职安全员除具备岗位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每人加 0.2分,本项满分 1 分;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否则不予加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5 分投标企业近 3 年内(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
9、截止日)承建过类似工程每完成一项加 0.5 分。同一工程只计取一次得分,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获得奖项 2 分投标企业承建的工程获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 1 分,获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获市(地)级质量奖项每项得 0.3 分;获国家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获省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 0.3 分,获市(地) 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 0.2 分。奖项范围按照省评标办法执行;同一工程获得多项奖项的,只计 取一次得分;省、市(地)级奖项有效期 3 年,国家级奖项有效期 5 年。需提供颁奖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否则不予加分。信用考核 3.5分暂定,本项得分
10、均为 0。商务标70 分投标报价评审50 分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 C=AK1Q1+BK2Q2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 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 时, 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 7n10 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 1 个最高价、1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 2 个最高价、 2 个最低6价后的算术平均值。B:招标 控制价。K:下浮系数;K1 值:从 95.1%、95.2%、95.3%、95.4%、95.5%中在开 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值:90%。Q:权重比例 Q1+Q2=100%;Q1 值:从 49.6%、49.8
11、%、50.0%、50.2%、50.4%中在开 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2.投标报价偏离值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C 的差值(绝对值)为投标报价偏离值。3.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 0.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措施费项目报价合理性评审5 分各投标人的措施项目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 0.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减完为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性评审15 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所有分部分项中,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
12、评标基准价差值不超过 10%时,得 M/N 分;当投标 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超过 10%时,得 0 分。本 项得分等于每个子项综合单价报价评分之和。M: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满分分值N: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备注:1、本工程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选定方法一:综合平均法。K1 值:从 95.1%、95.2%、95.3%、95.4%、95.5%中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值:90%。Q:权重比例 Q1+Q2=100%;7Q1 值:从 49.6%、49.8%、50.0%、50.2%、50.4%中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同时
13、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出具或工程质检部门出具)】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否则不予加分。类似工程的标准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日期间完工且单份合同建筑面积在 30000及以上或合同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弱电智能化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中标明的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3、技术标中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分为 0 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投标文件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
14、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以下相同)。5、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权重每项不应超过 50%,评委对某一技术标的评分不足技术标分值总分的 60%,或者与其最 终得分相差超过 30%的,应当对其评分做出书面说明。6、投标人的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其技术标得分为 0 分。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采购人地址: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指挥部3、项目责任人:马经理4、项目责任人电话:0538-85639795、代建人:泰安市泰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代建人地址:长城路 12 号街五环小区 26 号城投公司7、联系人:刘经理88、电话:0538-84961159、邮箱:1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代理机构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12、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史龙13、项目经理电话:0538-826391814、电子邮箱:附件 1.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