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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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3.宗地图。税务部门共享的资料1.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3.土地出让金收据(复印件);4.土地交付确认书(原件)。(二)说明:1、申请人身份资料包括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需盖章或签字确认。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是指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集有)土地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合同、 划拨决定书,以及国有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批准文书,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等。3、连同

2、地上建筑物一并申报的,还应提供建筑物符合规划和建设的证明材料。 (三)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 80 元/件(套),非住宅 550 元/件(四)流程:受理-核税-审核-登薄(缮证)-发件不动产抵押权(或最高额)首次登记(在导询台取查询、综合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3.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主债权合同(原件);5.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6.抵押价值确认材料;7.对不动产有处分权人书面同意材料。(二)说明:1、申请人身份资料包括企业注册信息查询证明、代理人的

3、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需盖章或签字确认;2、关于房屋所使用土地性质。房屋使用土地属国有划拨土地的,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属集体土地的需取得土地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权);3、对不动产有处分权人书面同意材料包括:股东会决议,有批准权的机关的批复文件等。 (三)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 80 元/件(套),非住宅 550 元/件(四)流程:受理-审核-登薄(缮证)-发件在建工程抵押权首次登记(在导询台取查询、综合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

4、产权证书(原件);4.主债权合同(原件);5.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7.对不动产有处分权人书面同意材料;8.抵押价值确认材料(原件)。(二)说明:申请人身份资料包括企业注册信息查询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需盖章或签字确认。(三)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 80 元/件(套),非住宅 550 元/件(四)流程:受理-审核-登薄(缮证)-发件房开企业商品房转移登记(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3、不动

5、产(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5、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6、产权登记声明(原件);7、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税务部门另需的资料1、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由不动产查询窗口提供(商业用房、第三套及以上套次住宅、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需要提供);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校验)。(二)说明:1、申请人身份资料。(1)申请人属自然人的按下列方式提供材料。未成年申请人应提供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资料;单身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单身声明,离婚证书,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婚姻状况的生效法律文书);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以

6、及婚内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信息;涉及代理的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2)申请人属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资料。2、产权登记声明:是指申请人对其登记的产权按照单独或共有(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形式出具声明,作为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三)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 80 元/件(套),非住宅 550 元/件(四)流程:受理-核税-审核-登薄(缮证)-发件二手房转移登记(买卖、赠与、互换)(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

7、印件,原件校验);3、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合同(原件);4、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5、产权登记声明(原件);6、划拨转出让的提交出让审批表、出让合同;7、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税费的,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8、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税务部门另需的资料1、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由不动产查询窗口提供(商业用房、第三套及以上套次住宅、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需要提供);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校验);3、上一手房屋交易的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4、房产评估报告(房屋用途为非住宅需要评估);5、卖方出售五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和

8、个人所得税。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减免:卖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各一份、户籍所在地及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二)说明:1、申请人身份资料。(1)申请人属自然人的按下列方式提供材料。未成年申请人应提供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资料;单身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单身声明,离婚证书,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婚姻状况的生效法律文书);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婚内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信息;涉及代理的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2)申请人属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资料。2、产权登记声明:是指申请人对其登记

9、的产权按照单独或共有(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形式出具声明,作为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3.房屋买卖合同由当事人在窗口办理网签手续,获取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合同。(三)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 80 元/件(套),非住宅 550 元/件(四)流程:受理(网签)-核税-审核- 登薄(缮证)-发件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2、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权机关出具的工作联系单(部分为发票和合同)、结算清单(原件);4、不动产(安置房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书、

10、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5、原不动产权注销证明(原件);6、产权登记声明(原件);7、房屋宗地图和平面图。税务部门另需的资料1、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由不动产窗口查询提供(商业用房、第三套及以上套次住宅、无需补差价款的不需要提供)。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校验);3、原不动产权注销证明(原件)。(二)说明:1、申请人身份资料。(1)申请人属自然人的按下列方式提供材料。未成年申请人应提供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资料;单身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单身声明,离婚证书,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婚姻状况的生效法律文书);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婚内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信息;涉及代理的提供代理人

11、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2)申请人属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资料。2、产权登记声明:是指申请人对其登记的产权按照单独或共有(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形式出具声明,作为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三)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 80 元/件(套),非住宅 550 元/件(四)流程:受理-核税-审核-登薄(缮证)-发件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3.宗地图。税务部门共享的资料1.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12、复印件,原件校验);2.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3.土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合同,以及分设、合并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5.企业注册信息查询证明以及对应的决议文书。(二)说明:1、申请人属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2、属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应先到县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三)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 80 元/件(套),非住宅 550 元/件(四)流程:受理-核税-审核-登薄(缮证)-发件受遗赠、继承登记(公证办理)(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1. 不动产登记

13、申请书(原件);2.产权登记声明(原件);3、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税务部门共享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2.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3.继承公证书、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4.共有人产权约定协议(原件)。(二)相关提示 1.继承人、受遗赠人单方申请登记;2.继承权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应由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 3.无公证文书受理资料的另行制定;4.申请人属自然人的按下列方式提供材料。未成年申请人应提供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资料;涉及代理的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5.产权登记声明:是指申请人对其登记的产权按照单独或共有(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形式出具声明,作为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三)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 80 元/件(套),非住宅 550 元/件。(四)流程:受理核税 审核登簿发证司法强制转移登记(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3.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5.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原件校验);6、产权登记申明(原件);7.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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