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西区原管委会大楼公共区域功能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 承包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2目 录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合 同 .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0第二节 专用条款 .11第 1条 一般规定 .11第 2条 发包人 .13第 3 条 监理人 .13第 4 条 承包人 .13第 5 条 设计 .27第 9 条 测量放线 .33第 10 条 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33第 11 条 开始工作和竣工 .37第 12 条 暂停工作 .38第 13 条 工程质量 .39第 15 条 变更 .43第 16 条 合同价调整 .44第 17 条
2、合同价格与支付 .45第 18 条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57第 19 条 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 .59第 20 条 保险 .60第 21 条 不可抗力 .61第 22 条 违约 .61第 23 条 索赔 .70第 24 条 争议的解决 .71第 25 条 合同其他条款 .71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74附件一:履约保函参考格式 .74附件二:预付款保函格式 .76附件三:工程质量保证责任书格式 .77附件四:廉政合同格式 .80附件五: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82附件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83附件七:设计任务书 .87附件八:造价控制方案 .88附件九:施工管理任务书 .89第一章 项目概
3、况 .911.1 项目简介 .911.2 项目现状 .9131.3 项目实施内容及范围 .91第二章 项目管理目标 .922.1 工期进度目标 .922.2 质量目标 .922.3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92第三章 项目管理重点、难点 .923.1 创建高品质工程: .923.2 场地平面管理 .923.3 文明施工与绿色工作 .923.4 施工证照的办理: .933.5 进度管理工作: .933.6 临时用水用电: .93第四章 项目管理要求 .934.1 进度管理要求 .934.2 质量管理要求 .934.3 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954.4 绿色施工管理要求 .964.5 材料管理要求
4、.974.6 人员配置要求 .984.7 主要机械设备配置及管理要求 .984.8 临时水电 .994.9 验收、移交及结算管理要求 .99第五章 其他管理要求 .100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西区原管委会大楼公共区域功能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区原管委会大楼公共区域功能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工程地点:广州开发区西区志诚大道 303 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大楼的升级改造工程,改造的物业占地面积 25,972,总建筑面积 34,954,共九层,分中座、东座和西座,互为联通。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打拆及拆除垃圾外运、外墙门窗维修、更换五金及外墙铝板维修、入口门楼、消防、电梯、空调及新风施工、首层大堂、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翻新等。6.承包范围: 负责本工程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1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驻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设计变更。范围主要包括:(1)负责合同范
6、围内所有建筑、结构、二次精装修、电气、给排水、弱电(含智能化等)、通风、空调、消防、信息管理网络化、园林绿化、室外工程等工程专业设计;(2)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3)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4)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完成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8)竣工图纸签审及竣工通(根据实际情况如发包人需要)。6.3施工部分(建安工程费):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
7、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5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打拆及拆除垃圾外运;外墙门窗维修、更换五金及外墙铝板维修;入口门楼、消防、电梯、空调及新风施工;首层大堂、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翻新;外立面、园林;机电及设备安装;(7) 竣工图编制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7.承包方式: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包设计、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
8、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二、合同工期中标单位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收到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3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回复工作。施工工期:170 日历天。暂定:2018 年 10月 9日之前开工,2019 年 3月 28日之前完工交付使用。1、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 中标单位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即 2018年 10月 9日至 2018年 11月 8日;(2) 收到施工图审查意见后后 3 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回复工作。(3)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
9、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即 2018年 11月 9日至 2018年 11月28日;(4) 20 日历天内完成消防报建工作,即 2018年 11月 9日至 2018年 11月 28日;(5) 20 日历天内完成合同清单预算审核工作,即 2018年 11月 29日至 2018年 12月 18日;(6) 30 日历天内完成质监登记、施工许可证申领工作,即 2018年 11月 29日至 2018年12月 28日;2、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拆除工程(工期 72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 3天内,施工单位进场拆除施工,暂定2018年 10月 9日开工至 2018年 12月 20日完成;电梯采购、排产:2018 年
10、 12月 1日前到货;发电机、空调等主要设备采购、排产:2018 年 12月 15日前到货;装修、机电安装等施工:2018 年 11月 1日开工至 2019年 3月 10日完工;设备、各专业系统调试及消防验收、竣工验收:2019 年 3月 10至 2019年 3月 28日。63、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因承包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三、质量标准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并达到建设部最新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
11、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不含税价格:( )。其中:2.1 工程设计费暂定为(含税,税率为 ) 元 ,其中不含税价格:( );2.2 工程施工费(拆除工程除外)暂定为(含税,税率为 ) 元,其中不含税价格:( );2.3拆除工程施工费暂定为(含税,税率为 ) ¥ 元,其中不含税价格:(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元(大写: );人工费为¥
12、元(大写: ),工人工资支付比例为 %。其中:工程设计费下浮率 30%,工程施工费(拆除工程除外)下浮率 %,拆除工程施工费下浮率 %;3、工程设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安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备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计费额。但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预算价小于该计费额的90%的,设计费结算以该预算价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字201453 号文)执行,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
13、本设计收费的 30%计算收费;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 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 0.85,且不再另分专业单独计取,并下浮 20%结算。最终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4、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决定最终实施方案的权利,如果发包人进行实施方案调整的,承包人应予以配合,不视为发包人违约,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所有工程变更需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项目在施工阶段,因承包人自身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施工费最终造价不得超过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或经审定的概算价中建安费中较低的费用。5、施工图预
14、算编制须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编制,双方需在施工图预算确定后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关条款。五、项目管理人员7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设计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函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合同附件(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10)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15、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广州市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并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十三、
16、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其中:联合体牵头人执 份,联合体成员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9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略,详见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10第二节 专用条款第 1 条
17、一般规定1.1 词语定义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以及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及投标文件。1.1.1.4 投标函:本合同特指投标函。1.1.1.7 价格清单:本合同指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7款要求编制,并经发包人审核的价格清单。1.1.1.8 承包人建议书:(本合同不适用)。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本合同发包人为 1.1.2.3 承包人:本合同承包人为 。项目建设指挥长:
18、 ,本项目建设指挥长为承包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设计的两方)负责施工的副总或以上领导担任,负责调配建设资源以及项目建设总协调。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本合同的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 ,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面组织工作,同时是施工负责人; 1.1.2.5 设计负责人:本合同设计负责人为 ,负责项目设计管理工作。1.1.2.9 监理人:本合同监理人为 。1.1.2.10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总监理工程师为 。1.1.3工程和设备1.1.3.4 区段工程:本合同区段工程包括 / 。1.1.4日期、检验和竣工1.1.4.5 缺陷责任期: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防水除外) ,防水按5年计算。1.1.4.6 基准日期:以发包人或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施工图预算所采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的日期。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4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1.1.5.5 暂估价:本合同不适用。1.1.5.6 计日工:本合同除另有约定外,不采用计日工方式计量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