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1 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T-201轨道交通换乘及衔接设施标准Standard for metro and light rail transfer and Traffic Integration(征求意见稿)201-发布 201-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轨道交通换乘及衔接设施标准Standard for metro and light rail transfer and Traffic IntegrationDBJ50/T-xxx-2015主编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
2、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X 年 XX 月 XX 日 前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1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11460 号)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原计划为轨道交通换乘枢纽技术标准。随着编制工作的深入,标准的内容包含了重庆轨道交通换乘车站内部的换乘设施、轨道车站外部的衔接设施及管理体系三大部分内容,而站外衔接设施及管理又涉及多家业主和管理部门,不全部属于轨道交通工程范畴,故编制组将本标准名称进一步完善成轨道交通换乘及衔接设施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3、1.总则;2.术语;3.换乘、衔接需求分析;4.换乘车站;5.交通衔接;6.运营及设施管理;7.标准化管理保障机制。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 号大竹林综合基地,邮编:400042,传真:023-68808355,邮箱:)。本标准主编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4、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 波 王 峙 乐 梅 林 莉 刘洪科 邹家驹 刘 川赵新生 张乃基 许双牛 杨 柳 张 敏 周 涛 黄伯寿刘海洲 张 军 刘昌萍 王 凌 吴 天 蒋红梅 王宁宁闫 凯 景欣媛 王 霞 钱卫力 安拴庄 李世民 李晓霞吕 莎 杨 倩 罗元澈 王馨月 陈彦初 李 恒 周利锋陈小娟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换乘、衔接需求分析 .34 换乘车站 .44.1 一般规定 .44.2 换乘方式选择 .54.3 换乘站设计 .55 交通衔接 .85.1 一般规定 .85.2 规划方案 .85.3 设计要求 .96 客运组织及设施管理 .116.1
5、车站的客运组织 .116.2 车站的客运设施管理 .116.3 交通导向标识 .127 标准化管理保障机制 .137.1 轨道交通车站规划设计管理 .137.2 管理机制流程 .15本标准用词说明 .16引用标准名录 .18条文说明 .19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 .23 Transfer and Connection Demand Analysis .34 Transfer Station.44.1 General Requirement .44.2 Transfer Station Form Select .54.3 Transfer St
6、ation Design .55 Traffic Integration.85.1 General Requirement .85.2 Traffic Integration Planning.85.3 Traffic Integration Design.96 Operating and Facilities Management .116.1 Operating Organization.116.2 Facilities Management .116.3 Guide Sign .127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Mechanism.137.1 Planning
7、 and Design .137.2 Management Mechanism Process.1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1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8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911 总则1.0.1 为适应重庆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需要,提高乘客使用轨道交通的便捷性,确保运营安全,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轨道交通车站的规划和设计;还适用于站外衔接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阶段的管理协调。1.0.3 轨道交通车站的换乘及衔接设施由车站内的换乘设施和车站外的衔
8、接设施组成。1.0.4 轨道交通换乘及衔接设施的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等工作,应以乘客使用“ 安全、便捷、高效、舒适”为目标,体现以人为本、方便快捷、交通一体化发展、资源共享、环境友好、公交优先的规划设计理念。1.0.5 重庆轨道交通相关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重庆市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0.1 换乘设施 transfer facilities轨道交通换乘站的站内客流换乘所需设施,包括站台、站厅、楼梯、扶梯、升降电梯、换乘通道、车站出入口通道、无障碍辅助设施和交通导向标识等。2.0.2 衔接设施 connection facilities轨道交通车站的客流与其他交
9、通方式进行有效转换所需的衔接设施。包括客流集散广场、人车分离的步行系统(含过街天桥及地道)、公交停车港、出租车和小汽车临时上下客区、小汽车停车场(含摩托车停车场)和交通导向标识等。2.0.3 换乘方式 transfer form换乘站中根据各条线路车站相互的几何关系(车站形式),采取的客流换乘方式及路径。2.0.4 换乘距离 transfer distance从一条线路站台中心到另一条线路的站台中心步行路径的长度(含楼扶梯)。2.0.5 换乘流线 transfer flow line指乘客从一条线路的站台中心至另一条线路站台中心的步行轨迹。2.0.6 超高峰饱和度 extra peak hou
10、r saturation指全日以最小发车间隔时间内客流需求与车站客运设施运能比值的最大值,反映车站在列车最小发车间隔内完成客流集散和换乘功能的能力,体现了车站客运设施对大客流量的适应能力和安全度。2.0.7 站台人流密度 flow density on platform指站台上所聚集的客流量与站台有效面积的比值,反映站台的拥挤程度,单位为人/平方 m。2.0.8 衔接方式构成 form of connection mode轨道交通车站的进出站客流选择其他方式到达和离开轨道交通车站所选交通方式间的比例。2.0.9 “P+R”停车场 park and ride为轨道交通车站进站乘客提供驻车换乘功能
11、的小汽车停放场(含摩托车停车场)。2.0.10 交通导向标识 guiding sign引导乘客在轨道车站内集散和换乘,站外与其他交通方式实现衔接的导向标识。33 换乘、衔接需求分析3.0.1 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内换乘需求、站外衔接需求分析应以轨道交通客流预测的结果为基础,并对规划设计年限及远景的客流需求进行定性、定量及风险分析。3.0.2 应在运营线网的基础上,结合各条线的预测客流、相交线路的特征、换乘站区位、周边用地性质及开发强度,确定本站的全日进出站量、高峰小时进出站量、高峰小时分向换乘客流量、高峰小时单侧最大上车客流量、高峰小时单侧最大下车客流量、主客流方向、主客流特征等客流参数,并确定超
12、高峰系数。3.0.3 轨道交通换乘车站的换乘客流分析应根据各方向换乘量、进出站量、车站形式、换乘方式和客运设施的布置,确定换乘客流的流线、流量和换乘耗时。3.0.4 轨道交通车站的衔接客流分析和预测,应根据进出站量,结合车站直接和间接吸引范围的用地情况、交通衔接设施和公交线路等,提出各个出入口的进出站量、衔接方式构成等参数。3.0.5 与对外交通枢纽、综合公共交通枢纽等相衔接的轨道交通车站,应对相互间的衔接客流及衔接设施等进行专题研究。44 换乘车站4.1 一般规定4.1.1 换乘站的规划设计应包括客流需求分析、换乘方式选择、设施能力核算、客运组织和管理等内容。4.1.2 换乘站的规划设计应以
13、保证客流换乘和衔接的安全、便捷、顺畅为原则。4.1.3 换乘站可按照线路布置形式分为平行换乘、节点换乘和分离式换乘三种类型;按换乘方式分原地换乘、同站台换乘、站台间的楼扶梯和通道换乘、站厅换乘和站厅+通道换乘五种方式。4.1.4 换乘站的定级应按照 3.0.2 条确定的远期高峰小时单侧最大上、下车客流量之和及高峰小时单向换乘客流量,按 4.1.4 车站分级一览表选取;一般车站按远期高峰小时单侧上、下车客流量之和及高峰小时进站或出站客流量按表 4.1.4 标准选取,均以高等级确定换乘站的等级。表 4.1.4 车站分级一览表分级 高峰小时单侧上、下车客流 量之和 高峰小时单向换乘客流 量 高峰小时
14、进站(或出站) 客流量一级 Qmax1.5 万人次/h Q1.0 万人次/h 二级 1.01.5 万人次 /h 0.6 1.0 万人次/h 0.8 万人次/h三级 Qmax1.0 万人次/h Q0.6 万人次/h 0.4 0.8 万人次/h四级 Qmax0.5 万人次/h 0.4 万人次/h4.1.5 换乘站的类别应按照 3.0.2 条确定的主客流特征,按 4.1.5 车站主客流特征分类表确定。表 4.1.5 车站主客流特征分类表B 类(休闲、集会)类别 A 类(旅行) 休闲 集会C 类(通勤)主客流 转乘对外交通客流 旅游观光及商业购物客流 短时大规模突发客流 上下班及日常商务客流车站区域的
15、环境功能定位1 铁路枢纽2 航空枢纽3 长途客运中心1 大型商业区2 风景名胜区及观光点3 大型游乐场所1 体育场馆2 会展中心3 大型社会活动中心等4 学校1 高密度就业区2 大型居住聚集区3 公交枢纽4 市域轨道折减系数 0.75 0.85 0.95注:在特殊区域可能出现功能定位交织的情况,应按照兼容的原则进行分类,对相互不兼容的,可根据5主客流的特征分类。4.1.6 换乘站客运设施设备的布置应使客流流线顺畅,避免流线冲突,减少流线交叉。4.1.7 车站高峰小时客流乘降方向不均衡系数大于 2 时,应设为岛式站台。4.1.8 一级、二级换乘站,以及按非换乘站设计需调整为换乘站的车站,应依据
16、3.0.3 条的要求确定客流流线和流量,并据此合理确定车站规模和换乘设施的布置。4.1.9 换乘设施的设计通行能力应大于高峰小时预测客流和表 4.1.4 中各级车站的最小客流量和换乘量。换乘路径和出站路径上的设施设备(如楼扶梯、换乘通道、出站闸机、出入口通道等)的高峰小时最大通行能力,应在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确定的通行量的基础上,按 4.1.5 条的规定进行折减。4.1.10 同一换乘路径上的各换乘设施设备的通行能力应相互匹配。4.1.11 一级、二级车站应按列车的最大运输能力和预测的换乘比例检验换乘设施的通过能力,所有换乘设施的超高峰饱和度应小于 1.0,一级、二级车站宜小
17、于 0.8。4.1.12 在客流仿真模拟中站台应无滞留乘客现象,当出现站台滞留乘客时,应采取加大列车编组,缩短行车间隔等方法提高该线路的系统运能。4.2 换乘方式选择4.2.1 换乘站形式应根据线网规划、网络化运营的需求,结合换乘线路的建设时序、线路敷设方式和工程实施条件等因素综合选定。4.2.2 换乘方式的选择应以乘客的安全、便捷为原则,应以原地换乘、同站台换乘、站台间楼扶梯和通道换乘、站厅换乘、站厅+通道换乘的顺序优先选择。4.2.3 在线路平行布置时,主客流方向应采用同站台换乘(双岛四线或重叠式同站台),次客流方向为站厅换乘或站台间楼扶梯换乘,有条件时宜采用连续两站的同站台换乘。4.2.4 换乘站宜按平行换乘方式规划,一级、二级换乘站当采用节点换乘时,应按单向通行设计换乘通道及换乘楼扶梯。4.2.5 建设线路与远景规划线路的换乘站,宜优先选择同站台换乘;当无法预留同站台换乘实施条件时,应预留单向换乘通道的接口条件。4.2.6 换乘站和二级一般车站,宜采用地面站、高架站和明挖地下站形式;当一级、二级车站为地下站时,宜扩大站厅层,两侧墙预设开口条件,预留增建出入口或通道的接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