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长宁中学中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2014-9长宁中学中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少年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