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兴华小学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制度为保证师生正常的体育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普及学生体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1、体育教师及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认真履行职责。2、教师上体育课,既要完成体育教学任务,又要保证学生安全。如用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材如跳马、单双杠、铅球、跳高等时,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体育活动的要领,还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为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3、体育教师上课时间和活动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离岗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责任者负责。4、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5、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教师的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和损坏体育设施。6、学校要定期检查维修体育设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7、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教师要在报告的同时,积极组织将学生送往就近医疗点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