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续审申请表(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续审适用)注:请详阅填表须知后如实填报(“”项请勾选),涂改、复印无效。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制申请续审业务类别 实物配租续审 货币补贴续审 货币补贴续审+货币申领申请类型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创业人员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手 机 号 码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 上年度可支配入 元工作单位 单位注册所在城区 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外地居民/农民 居住证号: 劳动合同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外地户籍/本市户籍 本市居民社保/公积金/完税 社保 公积金 完税证明(自主创业) 首次缴交(完税)时间 年 月学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填写
2、)本科 硕 士 博士及以上 对应学历毕业时间 年 月申请人信息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创业人员填写)中级技术职称 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 高级职业资格保障资格证号(货币补贴填写) 原证截止时间 年 月 日配租房源座落(实物配租需填写)配 偶 手 机 号 码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关系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元所有保障人数 共 人(包括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申请家庭具结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已阅读了填表须知,同意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将所有申请材料保留存档,同时授权贵单位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并承诺遵照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
3、理暂行办法 、 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文件及相关通告规定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续审,对填报内容和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共同申请庭成员签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处)年 月 日配偶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处)年 月 日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处)年 月 日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处)年 月 日 公示情况以上信息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结果:(用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住保房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处)年 月 日填表须知1. 本表需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字迹清晰、内
4、容完整、信息真实有效,表格内容不得涂改、篡改;2. 申请人、配偶以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符合届时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以及相关政策解答中有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3.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货币补贴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具有杭州市主城区户籍或持有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以及余杭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方可计入保障家庭人口数;4. 由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提交申请材料,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所有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校验原件并同意由住保房管部门保存,恕不退件。提交材料清单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续审申请表 1居住证 1身份证 1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
5、创业人员适用) 1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适用) 1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附离婚协议、法院离婚调解书) 1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者户口簿) 1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报告(收入证明附明细、申请家庭有关资产具结书) 1个税缴交证明 1单位介绍信 1单位审核公示盖章表 1劳动合同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1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 1货币申领相关材料如下(货币补贴续审+货币申领申请家庭适用)房屋租赁合同(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 1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 1房屋出租人身份证 1房屋出租人银联卡或存折 1注:一、以下材料涉及家庭仍
6、需提交:2006 年以后在杭州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可不用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复印件,但离婚协议仍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属现役(转业)军人的,由本人所在(原)部队师级以上后勤部的营房部门或房改办开具军队住房情况证明;退回的军产房请提供退房协议; 行政事业单位、外地驻杭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备案登记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申请人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或者创业人员类型申请的,如主申请人持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副高以上职称的,可不用提供收入证明和个税缴交信息;如申请人上年度无用人单位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关于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所有申请人提交材料时填写承诺书;相关申请表格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房专栏)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