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第三章 比选第四条 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小组组成:组 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 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第五条 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