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实习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临床实践技能,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程序,我院调整了临床专业实习时间,现将具体方案制定如下:一、调整实习时间临床专业实习时间分为两个部分,即课间集中实习和毕业实习。课间集中实习共200学时,实习时间为2012.01.09至2012.03.09(含春节假期一周)。毕业实习共57周,分成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为轮转实习,共48周,时间为2012.03.12至2013.02.08;第二阶段为选修实习,共9周,时间为2013.02.11至2013.04.12(含春节假期一周)。1、课间集中实习阶段,学生要完成课间集中实习内容,包括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口腔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具体安排见下表:分组12.01.09-12.01.2012.01.23-12.02.1012.02.13-12.02.2412.02.27-12.03.09A内科64学时外科64学时妇科12学时儿科16学时神经病学12学时、皮肤与性病学8学时、口腔学8学时、眼科学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