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实习就业三方协议书毕 业 生:用人单位:学校名称:按照国家对中职毕业生实习就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1、 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2、 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3、 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4、 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5、 学生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如用人单位因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除事先征求学校带队老师及学生的同意外,还必须遵守劳动法关于职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