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修订稿(2011版) 第一部分 前言 现代社会要求公民能够科学、充分地认识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等相互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不断探索和遵循科学、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对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改革提出了新课题。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有助于学生感受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特征,从地理的视角认识和欣赏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从而提升生活品味和精神体验层次,增进学生对地理环境的理解力和适应能力;有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应对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初步能力。这将利于为国家乃至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培养活跃的、有责任感的公民。一、课程性质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是一门兼有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性质的基础课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区域性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内容以区域地理为主,展现各区域的自然与人文特点,阐明不同区域的地理概况、发展差异及区际联系。2综合性 地理环境是地球表层各种自然和人文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成的复杂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地理课程初步揭示自然环境要素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