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一、基本条件1. 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2. 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3. 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二、基本要素(一)组织管理。1. 应成立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运行、评估和改进等工作。2. 应制定社区综合减灾规章制度,建立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灾害预警、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3. 对各渠道筹集的社区防灾减灾建设资金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二)灾害风险评估。1. 定期开展社区灾害风险排查,列出社区内潜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并开展治理。2. 具有社区脆弱人群清单,包括老年人、儿童、孕妇、病患者和残障人员等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城市社区应具有空巢老人等脆弱人群清单,农村社区应具有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脆弱人群清单。3. 具有社区居民住房和社区内道路、广场、医院、学校等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