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二十讲目前,中国水价是政府价格部门确定的、由自来水公司直接向用户征收的费用,政府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都隐含在自来水公司的水价之中,水资源费成了成本、污水处理费成了代收。各地水资源费差异巨大,从每吨0.1-1.6元不等,远远没有到位;各地供水服务成本在1.0-2.5元不等,存在服务缺口,污水处理费在0.4-1.3元不等,也远未到位。 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体系,表现在: 其一,在中国目前的水资源背景下,水的浪费严重,水的价值在社会经济对价中存在严重低估。但是受制于水价由水务服务企业向公众征收,公众不认可提高水价,认为会提高企业的垄断收益。 其二,依据成本定价适合于水资源没有成为制约因素的20年前,水资源价值可以不参与定价体系。当水资源日益稀缺,水资源价值越来越高,水资源如果简单作为成本纳入水价,就已经呈现收费倒挂。目前水价中企业代收的费用已经约为50%,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提高。以价格名义代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造成社会对供水服务价格的严重误解。 其三,严重缺位的水价,不仅让水的价值低估,而且严重制约了水的投资、水质保障、管网改造、以及流域生态的恢复;使行业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