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协议书甲方:衡东县交通运输局乙方:衡阳湘水生态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衡东县草市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愿意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 技术服务的目标: 编制衡东县草市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技术服务的内容:为了预防工程施工期间因工程施工扰动而造成水土流失,针对工程情况编制衡东县草市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技术服务的方式: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对本工程区的地貌情况进行考察分析,并结合工程相关设计资料,对工程的施工特性、水土流失形式和类型进行分析和编制衡东县草市大桥渡改桥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第二条 技术服务期限:从甲方提供完整资料起,取得正式批文止,但不能影响甲方相关手续办理时间。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