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下闸蓄水验收程序规定 大型水库下闸蓄水前,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中型水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是否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小型水库可不进行下闸蓄水验收,但在蓄水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蓄水前专项检查,必要时由项目法人组织分析论证,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后,确定蓄水和运行方案,并严格执行。4.1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蓄水位的要求;2、蓄水淹没范围内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3、蓄水后需要投入使用的泄水建筑物已基本完成,具备过流条件; 4、有关观测仪器、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测得初始值和施工期观测值; 5、蓄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6、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已提交;7、蓄水后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已有结论;8、蓄水计划、导流洞封堵方案等已编制完成,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9、年度度汛方案(大纲详见附件4-4)包括调度运用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10、工程验收的资料已经准备齐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