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洒曼湾水库承包合同甲方:景洪市嘎洒镇曼播村民委员会曼湾村民小组乙方:陶建宇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我州生态渔业、垂钓运动,带动曼湾村民小组的餐饮、旅游、农副产品销售,明确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 曼湾一 水库及水库周边 橡胶树以下土地、菜地、大坝下方观测池及周边菜地,水库附属房屋及 土地、道路、水、电设施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权和经营受益权。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6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止。承包费每年 4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付款方式为: 按年支付 。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第一年订金20000元,剩余20000元在2016年1月1日前支付 。剩余五年在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当年承包费用。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承包期间,乙方应在法律范围内根据市场需要经营、建设;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涉乙方自由经营权。如遭遇村民及相邻人员阻止、防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