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调休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 2.1适用于仲伯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第三条 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综合部,并负责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核实。3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综合部进行确认并备案。33、各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主管统一管理。第四条 出勤规定:4.1、生产部生产人员,根据生产需要有生产部统一安排;需要加班或活工部分,由生产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4.2、仓管部人员,每周休息一天,节假日上班的或周日上班的,给予当月调休;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需要加班的,由仓库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 4.3、销售部、财务部及行政人员,每周休息一天(周六或周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果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给予当月调休;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无法调休的,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